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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9-00068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4-25
文号: 连教办〔2019〕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首届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通知》明确了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时间和主题、活动内容以及工作要求。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首届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25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检察院,市开发区教育局、检察院,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苏教办法〔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法函〔2019〕3号)精神和要求,从今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2日。
  (二)主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市级活动。
  拟于5月6日下午在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举办连云港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
  (二)各县区、各直属学校主要活动。
  1.组织本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订活动方案。原则上,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要举行启动仪式,各中小学可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启动仪式。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直属学校活动方案于2019年4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处。
  2.开展“五个一”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宣传教育周期间,各中小学要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
  活动内容要重点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
  3.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加强检校联动,邀请检察官走进校园,举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通过上一节法治课、作一场法治报告、以案释法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各中小学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观摩司法活动,体验法治实践,实地了解和体验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4.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各中小学要通过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方法,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能力。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到基地开展实践式、互动式教学。要积极开展社区法治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检察院、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加强联系沟通,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共同策划、组织好宣传教育周活动,确保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保障活动顺利开展。要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检察院、各中小学要紧扣活动主题,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宪法法律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推广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依法教育和保护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总结提高。宣传教育周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2019年5月2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处。
  联系人:朱家贤,电话:85822299。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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