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9-00167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03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创建校园“合格警务室”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稳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工作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为目标,按照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标准,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校园“合格警务室”申报、创建工作。
二、创建标准
校园“合格警务室”建设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校园“合格警务室”建设标准(试行)》,落实硬件设施、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等四项要求。
三、评估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对照《连云港市校园“合格警务室”建设标准(试行)》认真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填写《连云港市园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申报表》,并报县区教育局初评。
2.县区级初评。县区教育局、公安分局要在11月20前,组织专人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现场评估,对初评合格的学校签署初评意见后,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3.市级评估。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根据县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初评结果,组织专人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予以公布。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市教育局一份,县区教育局存档一份,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创建申报表(学校加盖公章)
4.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工作总结汇报
5.创建工作中硬件、软件等资料
6.相关活动图片等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的每个环节量化标准和要求,对照《标准》精梳细理,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很抓细节,确保达标。各创建学校要明确目标职责,工作措施、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1:连云港市园校园“合格警务室”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2:连云港市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申报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园校园“合格警务室”建设标准(试行)
项目 |
序号 |
考评标准 |
分值 |
得分 |
硬件设施 30分 |
1 |
学校应设立校园警务室,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并配备办公电话、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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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园警务室参照公安派出所的外观标识,设置醒目的“XX学校(幼儿园)警务室”的标志,式样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定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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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园警务室应悬挂校园安全组织防控网络图、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民警及安保人员信息(姓名、照片、职务、警号、联系电话),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合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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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园警务室应配有视频监控终端、红外报警器、一键报警装置、防卫器械每人配有防爆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各一套,安全钢叉2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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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16分 |
5 |
师生员工总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1000人的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学校,每增加500人(寄宿制学校3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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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校和幼儿园应聘用具有资质的专职保安员,确保专职保安员经费足额到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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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校(幼儿园)和公安机关应加强校园安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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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6分 |
8 |
校园警务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警、保安服务承诺、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保安巡查制度,工作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制度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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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严防校园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师生、家长满意率要达90%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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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校园警务室应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调解纠纷登记簿,学校治安、刑事案件登记簿,事故登记簿,24小时巡查情况登记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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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 38分 |
11 |
校园警务室民警要以“防范、管理、打击、服务” 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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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园警务室民警、专职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举止端庄,文明礼貌,注重形象。安保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站立于校门外两侧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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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辖区校园警务室民警(含担任学校、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任务是负责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处理涉校涉园案(事)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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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或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情况、重要敏感期,警务室民警要及时到校园门口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掌握相关信息,处置有关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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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校园警务室工作日志应详实填写每日工作情况,矛盾调处、案(事)件接报查处等工作台帐应据实填写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结果等内容,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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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保人员要做好师生出校门登记,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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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保人员夜间值班每隔一小时要巡查校园一次,并有巡查记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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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保人员应熟悉校园监控点、报警线路、重点防范部位;熟练操作技防设施和设备,熟练掌握安保器械、灭火器械等。 |
3 |
本考评标准满分100分,综合考评90分以上为校园合格警务室。
附件2
连云港市校园“合格警务室”创建申报表
学校名称 |
警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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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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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民警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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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活动 开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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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局、公安部门初评 意见 |
年月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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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公安局审核意见 |
年月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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