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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9-00087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6-03
文号: 连教职〔2019〕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通知》明确了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范围与标准和三、 工作要求。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03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要求,促进普职融通,大力开展职业体验教育,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逐年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宗旨,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活动。坚持职业体验活动与学生职业兴趣培养、职业生涯规划、专业课程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实训中心建设相结合,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培养中小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展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建设目标、范围与标准
  (一)建设目标
  2019年建设2-3个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2020年-2022年每年建设3-5个左右。
  (二)建设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各级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和校企合作共同体,包括校内教学实训工厂(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能够加强中小学生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和生活教育,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养的专业场所。
  (三)建设标准
  市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参照《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相关内容(有关建筑面积和工位数的要求不做严格限制,以满足职业体验活动安全规范开展为原则)。  
  三、 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的重要意义,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职业体验中心的培育、申报、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落实辖区内中小学生到职业体验中心的体验安排,并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安排计划表》(见附件2)。各学校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并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表》(见附件3),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
  (二)强化安全措施。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并加强对学校职业体验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职业体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校要加大对开展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发挥开放实训中心、品牌特色专业和行业企业优势,开发一批凸显专业特色的职业体验活动项目,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领略职教风采。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3份)于2019年6月28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302室,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认定委员会,于2019年9月下旬对建设完成目标进行实地核查和评估,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与相关称号。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5822213,邮箱:1151189638@qq.com。
  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2. 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安排计划表
  3. 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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