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8/2022-00014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和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现将《连云港市2022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连云港市2022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连云港市2022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基础教育继续围绕市委“四个一流”发展要求和市教育局年度重点任务,深化落实国家“双减”等新政策、新要求、新举措,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质量内涵为主线,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取向,聚力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优服务,努力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开新局、增实效、上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更新的理念提升育人质量
1.培根铸魂,着力增强德育实效。抓住学生理想信念培养这个总开关,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不断深化德育主渠道作用,课程化推动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与相关课程建设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港城特色的“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育人体系,不断厚植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情怀。对标立德树人重点任务清单,“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坚持以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德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聚焦现实、问题导向、价值引领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学生品格锤炼与核心素养的全面养成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知行合一为重点的德育新范式,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接地气”,立项省、市级中小学品格提升工程项目20个。继续推进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开展年度德育成果评选、“新时代好少年”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以劳育人,深耕厚植奋斗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实行)》和江苏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上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劳动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指导,把学科教学渗透、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一体化设计和推进,保障劳动时间,丰富劳动内容,创新劳动载体,拓展劳动实践体验,有效推动劳动教育常态化开展。因地因校组织开展学生校内劳动和校外学工学农、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倡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家务劳动,努力培育小学生的劳动习惯,加强初中生的校内公益劳动,推进高中学生参与校外志愿服务。规范、整合各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丰富劳动实践教育资源。选树省、市劳动教育典型案例10个。
3.加强心育,助力学生健康成长。认真落实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开全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各中小学校实施“倾听一刻钟”行动,力求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实现有效沟通交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提升活动,继续推进星级学生发展成长指导中心建设,实现城区、乡镇中心学校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全覆盖。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团队建设,推动县区逐步为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配齐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等,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与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县区、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积极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咨询及必要的危机干预,进一步增强心理健康工作实效。建设省、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0所。
4.家校协同,深化家校社共育。宣传、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会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组织县区、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活动,推动建立家校育人共同体和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着力深化家校互动,密切家校合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工作,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题研究。培育、评选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案例30个、家庭教育指导示范校30个。
5.部门联动,开展环境和科普教育。加强部门联动,运用新媒体,深化环保、科技等专题教育资源融合。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加强生态文明、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教育,组织开展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推进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开展各类垃圾分类知识宣教活动。强化中小学生低碳环保意识及行为习惯,开展环境小卫士等评选工作,指导创建中小学生态文明校园(绿色学校)30个。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普亲子游等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开展有关科技类竞赛活动,推动青少年科技知识普及。
二、坚持公平质量,以更好的发展回应群众关切
1.普及普惠,办更优质的学前教育。全面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大力开展“幼小衔接”攻坚行动,扎实做好两个试点区、20所园(校)省级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召开全市幼小科学衔接试点经验总结暨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年审及无证园监督管理。深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审计结果的销号管理,推进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坚持以公办为主,新建幼儿园12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50%)。继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新创省、市优质园30所左右,确保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区域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指导灌云县、开发区完成省级视导,申报1-2个省级课程游戏化项目。借助省学前教育学会、省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的专业平台,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
2.均衡优质,办更公平的义务教育。扎实推动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城镇学校“能力提升”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建设工作。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行动,坚决杜绝超大班额,确保大班额比例不超1%。规范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持续推进省定办学标准建设,力争所有学校实现“基本达标”。按照“一个不少”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一县一策细化控辍举措,一校一案建立保学台账,落实家访登记、书面报告,实施动态监测,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劝返复学,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无一人失学。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变动,督查并从严把控学生转出、转入、休(退)学手续,做到学籍数字准确、学生去向清楚、进出手续完备。继续深化集团化办学,通过优校设分校(校区)、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城乡校际共建帮扶等多种形式,持续放大优校示范辐射作用,着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依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一校一案”对标找差、补短强弱、整改提升,促进切实改进和增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继续围绕校园文化、课程意识、教育价值等推进特色内涵建设,立项省课程与学校文化、前瞻性教学改革等内涵建设项目6个。
3.多样特色,办高品质的高中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和校际共建帮扶等工作。继续推进省星级普通高中建设,完成4所三星、7所四星高中复审。积极开展省高品质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建设立项、培育和评估工作。鼓励支持学校申报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点(校)建设,高水平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核心素养落地,立项省内涵建设项目3个。引导普通高中准确把握新高考方向和任务,适应教学组织管理新变化,加强以生涯教育为重点的学生发展规划指导,平稳做好高中选科评估与指导。推进“职普融通”,继续开办综合高中班,积极引导学生多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发展。
4.普及融合,办有特色的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研制我市实施方案,深化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继续推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着力提升融合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核查、科学评估和分类安置,会同残联等部门“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排查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入学安置工作,巩固提升融合教育实施水平,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加快向高中及以上阶段延伸,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8%以上。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配备,加强培养培训。
三、坚持规范管理,以更优的生态助力教育发展
1.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把“双减”作为重中之重工作,继续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细化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强化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和应教尽教要求。进一步强化作业与考试管理,协调教研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考试频次,提高作业设计和试卷质量。深入推进“5+2”课后服务,因地因校拓宽资源、优化形式、丰富内容,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2.稳妥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紧抓“压减规模占比”、清理“公参民”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重点治理任务,推动县区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增加公办学位、民办学校转公、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市域、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压减比例达5%目标。强化统筹协调与督促检查,着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等办学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积极推进招生和中考制度改革工作。印发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全部、齐步、稳步”要求,科学统筹和管理招生入学工作,深入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或调整招生区域,依法依规下达民办招生计划,健全完善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子女政策性入学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大招生督查力度,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招收借读生等违规行为,确保规范有序。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使用。加快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牵头研拟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2025年开始实施的新中考招生改革方案。大力推进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规范落实“限区域招生”要求,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平稳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4.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促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落实“五项管理”要求。深化课程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落实新课程计划和方案要求。规范教辅管理,学习贯彻《江苏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教辅审查核查工作,切实落实“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等征订要求。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严查以任何名义举办实验班、重点班行为。从严控制面向中小学校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统筹好各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切实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附:2022年基教处行事历
2022年基教处行事历
月份 |
主要工作 |
1—2月 |
1.总结2021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印发2022年基教工作要点,召开基础教育工作年会。 2.组织完成2021年度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信息数据报送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第三方问卷调查。 3.组织县区研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课后服务安排等,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4.调研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与计划安排,酝酿新中考改革方案等有关事宜。 5.做好2021年省优质园创建评估问题整改工作 6召开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会 |
3月 |
1.组织上半年省优园复审、晋评和市优园评估申报 2.组织省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申报工作 3.开展学前教育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 4.研制2022年德育工作要点、特殊教育工作要点 5.调研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 6.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7.拟制心理健康教育“倾听一刻钟”行动方案 |
4月 |
1.组织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 2.组织“幼小衔接”实验工作研讨活动 3.拟制2022年招生工作意见和新中考招生改革方案 4.指导高中学校做好星级高中复审准备 5.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工作 6.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结果分析、总结和反馈 7.拟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8.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会议 9.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
5月 |
1.迎接上半年省优质园专家组进场评估 2印发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3.组织评选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 5.组织评选年度“港城好少年”和“优秀班集体” 6.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
6月 |
1.组织省优园复审评估。审核公布上半年市优质园 2.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做好线上招生登记报名准备工作。 3.拟制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4.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
7月 |
1.组织科学“幼小衔接”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做好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 3.做好学籍管理和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有关数据统计 4.梳理“双减一规范”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
8月 |
1.组织上半年省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整改材料 2.执行六严,规范招生,统筹做好年度招生工作 3.统筹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完成监测系统有关信息数据报送。 4.开展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师主题培训活动 5.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训活动 6.召开“双减一规范”工作推进(调度会) |
9月 |
1.组织下半年省优园晋评和市优园评估申报工作 2.组织学前教育管理人员第二期培训班 3.完成新生入籍及符合条件的学籍接转工作 4.指导学校完成并报送省星级高中复审材料 |
10月 |
1.组织2021年省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市级视导及下半年市优质园现场评估。 2.组织开展学生发展(成长)指导中心(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评估认定工作。 3.做好省星级高中复审评估专家现场考察准备工作 4.指导立项学校做好省内涵建设项目现场考评工作 5.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现场考核评估 |
11月 |
1.迎接下半年省优园现场评估和上报省优园复审初步结果。 2.组织“幼小衔接”工作经验总结及推进会 3.组织开展德育成果、家教指导示范校评选工作 4.组织开展年度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 |
12月 |
1.完成新建幼儿园、创建省市优质园考核 2.迎接2020年省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省级视导,公布下半年市优质园名单。 3.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计划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