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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9-0014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8-21
文号: 连教体艺〔2019〕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10 10:58:13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使儿童青少年近视眼发生率明显下降。

2.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

3.落实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逐级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4.明确部门责任

市教育局:协调成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防控近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指导设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的申请,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市体育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市财政局: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经费保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校医、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领域内的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评审政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及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的管理,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性公共场所,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市广电传媒集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每年制作1-2部近视防控公益宣传片在黄金时间播出,正面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三、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5.健全学校保健机构。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配备有相应资质卫生(保健)室,可以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或者以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等,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6.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从2019年新学年起,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

7.拓展科普宣教。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中小学要以《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中的“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坚持做眼保健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六个项目内容,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和“6月6日爱眼日宣传周”活动,有重点、逐项深入地把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传授给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8.科学保教保育。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9.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竞赛交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落实每一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10.减轻学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11.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2.培养良好用眼习惯。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并正确掌握执笔姿势,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每堂课结束前,随堂老师组织学生进行一分钟“米”字眼运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向家长及时反馈。

13.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学校要本着必要和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14.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一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加强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和新发率的统计分析,对视力低于5.0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开展个体防控指导,加强视力下降预警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早干预、早发现、早矫正、早治疗,不错过最佳视力保护时间。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四、发挥家庭重要作用

15.家长要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合法权益,与学校紧密配合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引导帮助孩子参加课余体育锻炼,形成家庭运动氛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周末及寒暑假体育作业,从小养成终身锻炼健身习惯,监督、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以及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的不良习惯。控制孩子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更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作为玩具替代品给0-6岁的儿童使用。

16.优化家庭卫生环境。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孩子创设符合要求的家庭学习照明、读写桌椅条件,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当视力出现异常迹象时,应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程度加重。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膳食,多食用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食品。

17.密切家校协同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眼健康和个性化建议等情况。健全家委会参与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督促家长履行保护子女视力健康的义务。家长要结合学校教育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异常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读写坐姿、握笔姿势、用眼习惯以及体育锻炼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助教育。家长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挖掘孩子的潜力,开展适合的教育,配合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五、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8.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广电传媒集团等单位和部门组成。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把近视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推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近视防控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将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19.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专项工作调度、通报和约谈等推进机制。每年市对各县区、县区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对工作不力、近视率居高不下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20.完善工作奖惩。每年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下降目标以及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连续三年高于当地同类学校或地区平均水平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1.积极开展防控试点工作,探索中小学生近视眼科学防控措施与方法。选择海州区开展防控试点工作。在试点学校通过推广体育运动、推广近防眼球操、配置近防矫控设备和视力检测设备,推行“学生视力保健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性,自觉保护眼睛视力。

六、加强各类保障措施

22.建立视力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从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完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提醒教育。学校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并采取有效防控、治疗措施。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实行动态管理。

23.规范诊断治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4.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将近视防控宣教的节点前移至孕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干预过程,使婴幼儿父母能掌握近视防治知识,尤其是了解电子产品对儿童视力的伤害,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防控。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25.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使用等达标情况和近视防控措施应用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并纳入有关评估指标体系。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达标情况要在2020年前整改到位。

26.严格监管近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严禁没有眼科医疗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以借宣传近防知识或进行视力筛查为名进校园推销近防产品或配镜。

27.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中小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2019年起,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对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核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等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开展对学校课桌椅、黑板亮度、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的卫生监督,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28.综合运用信息手段。依托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将学生体检数据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数据录入系统。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转共享。

29.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教育、卫生的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工作进展。注重新闻宣传,主动宣传各地在近视防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有效路径、重点突破和显著成效。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视力日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近视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体育局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连云港市广电传媒集团

2019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连云港市中小学校近视眼防控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持续、规范、科学开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1.充分认识做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工作的重要性,将学生近防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体卫工作考核范围,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内容。

2.有领导分管,有责任部门落实。

(二) 工作落实

1.制定近防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学校体卫工作考核依据。

2.做好学生视力普查建档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录入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三)健康教育

1.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利用6月6日“全国爱眼日”等有利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四)工作实效

1.按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以及《连云港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附件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每学年学生视力普查结果较上一学年视力普查结果比率有控制和下降,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近视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入学视力普查与学期末比较,在普查学校进行抽查)。

三、考核办法

1.年底组织随机抽查。采取听取学校近防工作汇报,查阅资料,考察学校日常近防工作落实情况等方式进行。

2.依据平时近防工作情况、普查情况和年底考核情况综合确定最后考核结果,计入学校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2

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一、学校领导

1.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生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近防)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近防工作计划和措施。

3.将学生近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对学生近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4.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近防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近防措施。

5.定期研究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近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班级近防经验。

二、体育卫生或思想教育管理部门

1.负责制订学校近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近防宣传活动。

2.管理学生近防工作,将学生近防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监督内容。

3.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2次监测。

4.组织开展师生眼保健操培训与评比工作。

三、教学管理部门

1.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按照静动结合、近视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

2.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布置课外作业适量。

3.督促教师做到板书、多媒体课件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容易辨认。

4.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学生每天一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列入教学计划,将上下午眼保健操时间排入课表。

四、总务后勤部门

1.及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确保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家标准,照度分布均匀。

2.定期安排教室墙壁粉刷,维护教室墙壁清洁,并监督采用低彩度、高亮度的材料进行粉刷。

3.选用耐磨无光泽材料的黑板,并定期维护,确保黑板表面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4.根据学生身高,合理配置课桌椅。保证每间教室内至少有2种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配备可调试课桌椅的,要配合班主任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为卫生(保健)室或学生活动配备视力表灯箱,并标出5米线。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为每间教室配备标准对数视力表,标出5米线。

五、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学生的分档管理工作。

2.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眼睛距离书本三十厘米左右,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3.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

4.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学生座位。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或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有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随意多留课外作业。

6.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作。每学期至少利用一次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注意控制学生在家用电脑、看电视时间,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督促并指导学生每天上下午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8.组织班级干部、红十字青少年、卫生员共同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六、任课教师

1.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按时下课。

2.教学过程中,合理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3.教学过程中,做到板书字体清晰、字迹规范;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时,要调整好字体大小、颜色和光线强度,做到字体、背景简明清晰,对比度明显。

4.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要求布置课外作业,控制学生作业量。

5.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6.配合班主任督促并指导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七、校医(保健教师)

1.负责拟定学校近防工作的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实施。

2.每学期利用广播、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经常性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3.每学期组织学生配合医疗机构进行2次视力检查,详细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5.经常到教室检查学生用眼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以及眼保健操实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生活委员或卫生委员、视保员进行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培训,指导他们在班级中开展近防工作。

7.培训、指导师生眼保健操工作,使之学会并掌握眼保健操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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