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6-00122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14 |
文号: | 连教高[2016]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申报2016年度“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通知》明确了“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条件、奖学金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申请时间和受理部门等。 | ||
时效: | 有效 |
各在连高校、高职校:
根据《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度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奖学金标准
本科生1万元/学年;
专科生8千元/学年;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留学生5千元/学年;
接受半年以下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留学生3000元。
奖学金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及电子材料)
1.《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2016年度申请表》(见附件,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其电子稿。
2.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及其电子扫描件。
3.本人健康证明及其电子扫描件。
4.学校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及其电子扫描件。
5.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电子扫描件。
6.来华学习计划及其电子稿。
7.HSK证书复印件及其电子扫描件。
8.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及其电子扫描件。
9.其他补充材料及其电子扫描件。
所有电子扫描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电子稿/扫描件名称,例如:An JW202表。
申请时间和受理部门
奖学金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齐(一式两份),所有电子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包内,文件包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国籍。请各学校在12月5日前将本校奖学金申请人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连云港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工作处(215室),申请人电子材料文件包发送至:lyggaojiaochu@163.com。 本通知(包括附件)见连云港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徐佳佳联系电话:0518­-85822299
附件:丝路东方留学连云港市政府奖学金2016年度申请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