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7-0007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22 |
文号: | 连教办[2017]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动态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月报制度。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义务教育工作座谈会要求,全面了解、动态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的《2017—2020年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决定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报内容
《2017—2020年目标责任书》列出的20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
二、月报时间
月报制度从2017年5月开始执行,每月月底前报送。
三、月报方式
纸质材料(一份)须经教育局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jctxa@163.com(联系人:陶西安,电话:85822161)。
四、月报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把月报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并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明确责任。各县区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月报表报送市教育局。
3.月报内容(见附件)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力求反映本县区工作推进的主要举措、成效。
从5月份开始,每三个月将对县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