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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7-00084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6-05
文号: 连教[2017]2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通知》明确了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范围、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等。
时效: 有效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05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文明办、教育工会,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各直属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广大教师坚定职业理想信念,践行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师德典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推动全市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模范、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市拟评选表彰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100名、师德模范20名。师德先进个人由各县区等额推荐,师德模范从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产生。各县区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专任教师人数分配,直属学校每单位推荐1人,具体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模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尊重家长,关心集体,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学校、家庭和社区受到广泛好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执着追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4.具有正确的学生观。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师德事迹突出,在当地或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5.具有优秀的工作业绩。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及教研成绩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师德模范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原则上要求为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有突出的先进事例,在本地区、本学校具有较大影响。

  综合表现较好,在事关学生安全、集体利益等重大事件关头,有突出优秀表现或长期奉献教学教育一线,特别是扎根乡村教育,立志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有鲜活生动的育人事迹,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及同事充分肯定的教师,可以不受表彰、获奖、年度考核优秀等硬性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或师德模范。

  近年来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先进教育工作者、连云港市师德模范、连云港市师德标兵等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有新的突出业绩,经审批可准予参评。

  凡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联合组成连云港市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资处和市教育工会协同完成。评选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1.基层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基层学校按照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产生初步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按照隶属关系,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核,依据分配名额,评选产生本地区(单位)正式推荐人选并在县区内公示后,排序上报市教育工会。

  师德模范推荐人选由各单位根据实绩、依据分配名额在师德先进个人申报人选中择优遴选确定。 

  2.组织初评。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模范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师德先进个人正式人选和25名左右师德模范初步人选。

  3.网上投票。师德模范初步人选先进事迹分别在市总工会、连云港教育网等平台发布,并开展网上投票活动。网上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师德模范正式人选的参考要素之一。

  4.组织复评。根据网上投票结果,综合考虑申报人实际业绩等各类因素,评选产生师德模范正式人选;评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审核同意后公示。师德模范申报人员落选后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原则上自然成为师德先进个人正式人选。

  5.表彰奖励。凡获得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模范的教师,由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师德模范在全市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在区域内开展师德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努力营造自觉践行高尚师德的浓烈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宣传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推进师德建设,以师德建设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2.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确保优秀师德典型推得上,选得出。基层学校要组织好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与人员应该不少于全校教师的2/3,凡民主测评同意率低于85%的,不得推荐申报。

  3.各地区、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中要兼顾不同学校和不同工作岗位,确保推荐人选既有典型性又有代表性。同等条件下要向一线普通教师倾斜,向工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倾斜。校级领导除在爱生敬业等方面具有特别感人事迹外,原则上不参加师德模范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校级领导推荐比例不得超过10%,各县推荐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不低于总人数的60%。

  4.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和相关比例。

  六、推荐材料和上报时间

  申报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模范的人员须填报《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模范)申报表》。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需另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师德模范推荐候选人须另附150*210像素的2寸电子版免冠照片一张、彩色电子版工作照3—5张、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和3000字事迹材料。个人简介需包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出生年月、职务或工作岗位等基本信息和个人事迹概述等内容。

  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请于7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工会。电子版材料请逐人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师德先进个人+姓名或师德模范+姓名命名。

  联系人:吉继红联系电话:85402992

  电子邮箱:jyghjjh@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模范)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模范)申报表》

   3.《连云港市师德先进个人(模范)评选推荐人汇总名册》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教育工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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