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8-00087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文号: | 连教职[2018]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通知》明确了2018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连云港市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全市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政策,为确保该招生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让考生能够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平行志愿工作安排
(一)征求计划
2018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7月7日公布于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填报须知
1.填报对象。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第三录取批次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2.填报时间。7月9日9:00至7月10日17:00。
3.填报方式。符合填报对象条件要求的考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招生考试信息网,凭报名号、建档号和首次填报志愿时设定的密码登录系统填报征求志愿。志愿填报系统关闭以后所有考生不得再填报及修改志愿,所有信息以网上填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系统于7月10日17:00后将自动关闭,不能补报。志愿填报之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录取,并坚决执行无志愿不录取政策。
2.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参加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填报征平志愿的相关考生7月12日可登录连云港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情况。
二、征求平行志愿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争取初中段学校毕业生“一个不能缺”地升入高中段学校就读,确保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
2.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征求平行志愿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职业学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连委教〔2017〕6号)和市教育局《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连教〔2017〕21号),做到规范有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各类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各初中校要认真广泛地宣传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工作政策,让所有符合填报对象条件要求的考生、考生家长了解征求平行志愿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方法、志愿填报时间要求等。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报学校;不得出现统一联系方式;班主任不得为学生编制、保管密码;不得向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初中校长为征求平行志愿填报第一责任人,保证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享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政策的知情权。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