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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8-00102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决议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8-06
文号: 连教办复[2018]5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82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加强连云港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提案的答复。
时效: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82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6 00:00:00

民进连云港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连云港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帮助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连云港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今后建设情况进行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该项工作。
  一、加强政府政策调控,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教职[2018]3号)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我市职业教育质量,通过发展特色专业学院、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市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以及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等项目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同时江苏省政府正在制定完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促进办法》,该文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具体保障措施,因此我市必将全面落实省文件精神,配套制定市级文件和相关政策,建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统筹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区域特色校企合作模式育人环境
  1.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规划和合作培养机制,促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探索引校进企、引企进校、校办企业、企业办校等合作形式,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成立并完善行业、企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行业指导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过程与产业升级、行业标准、企业需求相对接。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推广中心,保证职业教育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发展相适应。支持市内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等制度,有效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创新机制。
  2.不断推进连云港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整合我市职业院校及企业资源,以互联网为手段打造集政策信息发布、定向培养、人才招聘、产学研合作为一体校企综合性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有效推动连云港市院校与企业之间双向互动。协助学校做好专业建设,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能人才缺口、技术难题、企业文化建设等问题,有效激活和提升连云港市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促进地方企业转型升级。目前,连云港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5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该平台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建设,委托连云港市中等专业学校管理运营,由苏州今思维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该项目作为连云港市政府2018年民生工程的50件实事之一,校企合作平台立足于“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通过组建专业化的团队,为连云港市的职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线上信息服务以及线下对接服务,通过网络信息和实践项目的深入对接互动,解决了用户通过一个网站了解连云港市的学校和企业相关资讯,为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牵线搭桥,实现人才、学校、企业、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为校企协同育人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保障。
  3.借助校企合作机制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实施协同育人。我市每年都对本市职业学校办学方向和地区产业发展吻合度进行调研,指导学校主动对接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主动适应企业市场需求,提前预测产业发展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方向和数量质量要求,调整办学层次和专业设置工作。通过采用以“引企入校”、“校企共建”、“冠名班”等模式与企业共同培养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招生招工一体化的订单式培养、学徒制办学机制的改革。制定了《关于推进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连教办职 [2018] 7号)文件,推进产教融合将企业的理念、技术、资源整合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课程建设、实习实训以及师资培养中,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地方产业的建设,形成产学合作的良好生态。
  三、落实各项制度政策,提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考核办法
  深入开展实施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教职﹝2016﹞4号)文件要求,通过建立产教融合基本制度和健全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推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执行力,明确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做好校企联合开展招生、专业建设、实训实习、质量评价、毕业生就业创业、协同科研攻关等工作。同时落实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取得突出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将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给予一定奖励。逐步建立学生实习工作考核与补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通过市政府协调做好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等部门将校企合作成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对“产教融合型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发展职业教育,做好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缓解人力资源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我市将积极应对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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