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8-00116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30 |
文号: | 连教办复[2018]6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360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关于《对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 ||
时效: | 有效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连云港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对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学校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加强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是加强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我市从2012年起,在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基础上开始组建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制定了《连云港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标准》,重点加强指导中心硬件条件建设、提高专业指导教师业务水平、增加服务项目,规划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进学生学习能力、增强学生加强自我认识、开展生涯规划等能力。到2017年已建成三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76所、二星级95所、一星级82所。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建设促进了青少年心灵成长,指导青少年快乐学习、健康发展。今后我市继续加强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到2018年,做到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中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全覆盖,保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场地、有设施、有队伍、有课程、有项目、有实效。
三是关心贫困家庭学生学习生活。首先,平等公正对待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引导他们参加班级活动及各类文体活动,对他们学习生活多关注多留意,在评优评先、组织活动等方面适当倾斜,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避免自卑心理形成。其次,做好生活帮扶工作。要积极为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750、初中1000元),多方面的筹措资金、学习用品等尽力解决他们的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四是加强贫困家庭学生心理指导。首先,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心理现象,在对全体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心理系统测试、问卷调查、团体心理辅导时,要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干预,避免心理问题的产生。其次,加强贫困家庭学生积极心理引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多关心他们的学习,多谈心多交流多帮助,学校对他们要加强心理辅导,让他们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学会心理自我调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他们珍惜、尊重、热爱生命的态度,使他们心里充满阳光,成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
2018年5月16日
联系人:金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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