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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0-00044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0-02-25
文号: 连教办[2010]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市教育局特发此《通知》,决定在近期会同市纠风办等部门组织随机明查暗访,并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问责力度,对查实的问题除进行媒体曝光外,还将对相关单位与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2-25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2009年6月份省市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以来,全市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能认真按照省市精神,加强了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有力地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本地(校)实际,提出了贯彻省市五严、六严规定的具体意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努力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地(校)还建立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检查方式,强化了督查问责。通过上下齐抓共管,我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有少数地区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执政能力不强、少数单位抓落实不到位、少数人认识不明确,甚至在个别地区、个别学校、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对省市文件精神理解还不深刻,还心存侥幸以种种理由打擦边球;有的地区和学校连续多次被举报;有部分学校的少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教育的整体形象。为更好地落实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文件精神,各地(校)要认真对前一段时间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总结,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抓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要重点对教师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当前社会反响较大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要进行重点督查。市教育局将在近期会同市纠风办等部门组织随机明查暗访,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查实的问题除进行媒体曝光外,还将按照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苏教规〔2009〕1号)文件精神对相关单位与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工作,于3月6日前将总结分别报市教育局督导室、基教处、监察室。(电子邮箱:wzldds@163.com)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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