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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0-00047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0-03-05
文号: 连委教[2010]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决定3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
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3-05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大中专院校,市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各类设备、设施、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

  二、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负责所辖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中专院校及市局直属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由本学校负责。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2日至15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二)4月5日前,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市教育局安保处报送《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大中专院校及市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安保处报送《事故隐患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同时报送各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稿)。

  (三)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附市安委会办公室文件;连安办[2007]8号、连安办[2007]9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周密制定计划和相应的工作措施,细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大中专院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由本学校负责;市属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由局安保处负责督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严格措施,深入推进。

  集中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是降低隐患存量、减少事故发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市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到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去,以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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