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09-00002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09-01-04 |
文号: | 连委教[2009]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申报资助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启动实施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本通知对资助对象的确定、申报名额及说明、申报材料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 ||
时效: | 有效 |
淮海工学院、有关中学:
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将实施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申报资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的确定
按照《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的内容及要求,在学生中进行筛选,按申报名额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并完成相关材料。
二、申报名额及说明
淮海工学院:10名(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以本市、本省籍学生为主)
新海高级中学:2名(本校毕业生,现就读于本省境内本科高校的大二及以上学生)
海州高级中学:2名(同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校于寒假前按申报名额将各学生的资助申报材料报至中共连云港市委教育工委政治处。淮海工学院按《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程序要求完成并报送材料,各中学报送的材料中须包括:学生姓名、年龄、性别、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状况、就读高校及院系与年级。
联系人:市委教育工委政治处 张 明
联系电话:85822299 13815662018
二OO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