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09-00020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09-03-01 |
文号: | 连教政[2009]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09年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本通知对《连云港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进行印发。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现将《连云港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要求,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培训要求全面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连云港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二○○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
连云港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重点,以实施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培养333工程为载体,积极探索、强化培训课程规范化建设,完善培训与任用的衔接机制,有序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三年规划,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不断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培训项目
(一)省级培训项目
1.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培训内容为骨干教师培训和专题专项培训。
2.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继续组织实施送培到县。
3.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开展新课程培训。
4.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一批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校长(园长)进行重点培养。
5.中小学校长培训:开展中学校长省级培训,举办校长论坛或工作交流。
6.德育教师培训:重点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培训。
7.教师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师和管理者国际合作培训。
以上培训地点、时间等,待省相关文件下发后再另行转发。
(二)市级培训项目
1.开展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训,分别培训骨干校长培养人选220名、骨干班主任培养人选660名,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430名。
2.中小学校长培训:定期组织校长论坛;分别培训职业学校校长30名,幼儿园园长100名;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研修培训。
3.师德培训:坚持校本培训为主的原则。各中小学校本培训必须把师德培训作为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均须安排师德培训课程。
4.学科教师专题培训:以促进学科专业教师技能提升为目标,分别组织引智培训160人,新教材提高培训1000人,幼儿教师专业培训550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80人,中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300人,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200人,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培训300人,中小学美术骨干教师写生技能培训20人。
5.教科研培训:分别举办中、小学教科室主任培训,每期培训各300人;组织中学、小学语文教科研骨干培训各1000人;举办论文写作、课题主持人培训各50人。
6.班主任培训:继续开展班主任网络培训和班主任全员培训。全市新一轮班主任全员培训任务年内全面完成。
7.教育技术培训:组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4000人,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200人,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培训200人。
8.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组织职业教师课程改革培训120人,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培训50人,开展机电技术应用大类专业教师业务培训和电子技术应用大类专业教师业务培训,各培训教师120人;进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培训,共培训教师300人。
9.四配套工程培训:启动四配套工程教师提高培训,计划培训教师100人;实施初中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大赛相关培训,计划培训教师20人。
10.其他:开展卫生救护师资培训和学校卫生骨干人员培训,分别培训教师200人、100人;组织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培训共180人;实施学籍管理员、普通高中教务管理系统培训共110人,省绿色学校创建培训30人,初中民防知识师资培训60人。
三、培训经费
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相关要求,教师培训经费应纳入当地政府财政教育预算,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拨款为主、学校和教师合理分担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
四、工作实施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推进,市级各项培训由市教育局师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职能处室协助组织实施。引智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训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学科教师专题培训由教研室等相应业务部门负责;教科研培训由教科所具体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四配套工程培训由电教馆具体实施;音体美教师和卫生防疫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由体卫艺处负责;幼儿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籍管理员及普通高中教务管理系统培训、省绿色学校创建培训、初中民防知识师资培训、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培训由基教处具体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由职社处具体实施。
五、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师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凡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学校,不得参与各类评优,凡没有完成规定参训项目、任务的人员不得报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省、市培训工作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师训工作三年规划》和《2009年师训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县级、校级全员培训、学历提升培训等,确保省市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序时完成。
3.坚持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师训工作管理机制,积极完善由师训部门统一规划,教研、电教和有关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协同参与的师训工作新机制。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筹建县级教师研修中心。为避免重复培训等现象,所有培训由教育行政部门扎口管理,统一规划和实施,凡没有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项目,不得开展培训,不能计算继续教育课时。
4.各县区教育局2009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于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