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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09-00031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04-10
文号: 连教[2009]1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内容概览: 根据《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的意见》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制定了本《方案》。
时效: 有效

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4-10 00:00:00

  根据《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的意见》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新港城,增创跨越发展新优势主题,认真组织实施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切实发挥和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益,实施人才兴教、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建设,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农村教师队伍,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是推动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具体分解为1234教育兴农工程。

  (一)100名教干教师挂职培训工程。

  选拔100名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或教干进行挂职培训锻炼,帮助农村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选择部分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对口交流活动,通过资源共享、管理同步等方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1、 选派对象:农村学校优秀教干、优秀骨干教师或学校后备干部。

  2、 人员确定:个人自愿报名,学校组织推荐,县(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核定计划研究确定。

  3、挂职单位:

  (1)南通、镇江两市的优质学校。

  (2)各县(区)派出支教人员的优质学校。

  4、有关要求:

  (1)挂职教干和教师培训工作以各县区为单位自行安排,期限为1学期;挂职培训的教干、教师必须按照本专业学科规定带满工作量或按培养学校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由培养学校安排到有关处室进行岗位培训学习。

  (2)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同类教师同样待遇,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3)各县(区)要做好挂职人员的培训督查工作。挂职人员考核由挂职学校具体负责,采取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市内挂职人员的考核与双方学校分管领导的考核直接挂钩,赴南通市、镇江市挂职人员的考核与派出学校分管领导的考核直接挂钩。

  (4)挂职期满经考核为优秀的,在教干选拔聘任、骨干教师培养以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5)搞好对口交流活动。各县(区)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做好活动的部署考核评价等工作。结对学校双方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有效的干部、教师互派交流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6)各县(区)的对口交流实施方案及对口交流学校名单、挂职教干、教师的人选确定及安排等相关材料,在2009年8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政治处。

  (二)200名优质学校教师支教工程。

  选派200名城镇优质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大力推动城镇优质教师资源向农村合理流动,发挥城镇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农村学校和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选派对象:城镇优质学校后备干部或需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骨干教师。

  2、人员确定:个人自愿报名,学校组织推荐,县(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核定计划研究确定。

  3、有关要求:

  (1)支教以驻校、走教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学期。

  (2)支教教师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同类教师同样待遇,支教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3)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支教人员的考核督查。把支教工作纳入对支教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支教教师考核由双方学校共同负责,采取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教人员的考核结果要与双方学校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

  (4)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支教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评等方面享受优先政策。

  (5)各县(区)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支教教师安排工作并将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政治处。

  (三)300名优秀农村教师引进工程。

  公开遴选300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逐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招聘对象:2008、2009届已取得教师资格且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岗位设置:各县(区)要根据基层农村学校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及市教育局任务指标分解,制定引进方案,确定招聘的具体学校、岗位及职位数,面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毕业生自主报考。

  岗位设置要在保证英语学科和音、体、美专业教师等紧缺专业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学校实际需求确定招聘教师的专业及数量。

  3、招聘程序: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签订协议和选择岗位等程序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

  4、工作待遇:聘用后,由各县(区)按照各自办理人事关系的程序自行办理入编手续。对符合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选派条件的,四年内考核合格者,可享受4600元/年经费补贴政策。凡到乡镇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取消见习期,由县区人事部门直接初定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

  5、招聘要求:教师招聘过程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情况,接受人事、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6、各县(区)的教师招聘情况总结、招聘学校、招聘教师名单及岗位安排在2009年8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政治处。

  (四)400名高层次农村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依托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333工程’,选拔400名农村学校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骨干校长进行专门培养,通过推荐参加出国培训、国家级、省市级专题研修培训等形式,加大农村优秀教师和管理骨干的培养力度。详见《关于推荐人员参加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工作的通知》(连教政[2009]10号)文件。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把握关键、强化考核、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由市教育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各县(区)教育局、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领导和督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2、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整体谋划,精心组织,结合地方实际分类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及时上报有关材料。要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工程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教师支教、教干挂职锻炼、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各类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随机抽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指导,加强对参与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挂职培训及支教的教干、教师,如出现不遵守所在学校规章制度且经教育不改的情况,所在学校要在3天内与教师派出学校联系,并书面上报县(区)教育局。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岗位视为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所在学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及派出单位,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挂职培训及支教工作进行检查,凡检查发现挂职人员、支教教师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在岗的或学校教师和班级学生普遍认为态度不认真的,支教考核定为不合格。凡支教考核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取消所有优惠待遇,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违纪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千名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上营造关心基层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关单位要建立台账,完善档案,大型活动要有影像有资料,日常工作要有细节有记录,要针对每个人员建立档案,要对整个活动工作健全档案,使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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