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09-00074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09-09-23 |
文号: | 连教体艺[2009]3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放假期间“甲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专家预测,国庆中秋放假期间及10月8日学生返校10月9日上课是甲型H1N1流感 (以下简称“甲流感”)的爆发期,也是防控工作的关键期。针对这一情况,市教育局就学校国庆中秋放假期间 “甲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根据专家预测,国庆中秋放假期间及10月8日学生返校10月9日上课是甲型H1N1流感 (以下简称甲流感)的爆发期,也是防控工作的关键期。针对这一情况,现就学校国庆中秋放假期间 甲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师生再进行一次甲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
二、放假期间教育师生不要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不要参加大型聚集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
三、教育师生一旦发生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尽快去正规医院就诊,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当地医院、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和安排,自觉隔离观察,防止扩大传播。确诊为 甲流感的师生要及时与学校联系报告(学校应公布联系电话)。
四、学校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大型集会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值班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学校安排专人轮流值班,学校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疫情。
六、8日9日学生到校必须严格测量体温,腋温超过37.2度者不得进入校园,要求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体温正常后诊断非甲流感或疑似者可到校上课。
七、长假结束后学校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甲流感防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要求,做好学校甲流感防控工作,保证师生健康与安全。
八、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长假后对直属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区教育局也应组织专项督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