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09-00088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09-11-30 |
文号: | 连教督[2009]2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定于12月中旬对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调研与督查,《通知》对考核与督查内容、方法、督查组成员等做出了规定。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定于12月中旬对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调研与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督查内容:
1、对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依据《关于建立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连教督〔2007〕5号)精神,对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度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好地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加强教育行政监督,更好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功能作用。
2、对县区公用经费进行调研。调研的目的是督促和全面掌握各县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落实情况。
3、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县、区和市直属学校随机抽查2-4所学校,通过督查,树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好的典型,同时,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核与督查方法
主要是听取县区教育督导室和相关学校的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填报有关表格、到相关学校实地察看、与校长有关老师进行座谈、进行学生问卷调查。
三、督查组成员
市教育督导室有关人员及部分市政府督学
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