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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0-00077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0-06-24
文号: 连教办[2010]1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0年暑期即将开始,本《通知》就做好中小学暑期工作,特别是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做出了规定。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6-24 00:00:00

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2010年暑期即将开始,现就做好中小学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作为重点,严格执行六严规定,让全市中小学师生都能安心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2.全市中小学要按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1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从7月13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均为9月1日开学。高一年级新生如果组织军训,必须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上文化课;其他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学校在放假前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3.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教师不得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补课活动,也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的假期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教师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教师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暑期前和暑假期间进行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

  5.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在暑期要加大对学校执行六严规定的检查力度,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

  6.新学期开学时,按省教育厅要求,所有中小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须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投诉电话。开学前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辖中小学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督促立即整改。

  二、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1.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各中小学要在暑假前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特别教育中小学生在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时段做到五不,即:不在水边危险区域玩耍;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如江河、水库、山塘、水坑游泳。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成年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更多伤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学生家长、社区、街道、水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尽力减少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监督和管理中小学生游泳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在江河、水库、山塘、水坑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段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2.认真组织排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贵重仪器设备等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加强安全防范,对在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要严加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要高度重视汛期雨季安全工作,特别是邻近河流、水库、边坡和地处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的学校,要注意做好防洪工作,对有B、C级危房、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等要立即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不发生水毁倒塌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暑期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

  3.开展安全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包括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旅游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家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活动要预防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醒家长注意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孩子不要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要迷恋网吧、游戏机室,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学校要组织安排暑假值班工作,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学校动态,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谎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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