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0-00116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0-11-22 |
文号: | 连教办[2010]3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校园法制建设,市教育局组织开展“12.4”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本《通知》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安排、活动形式及内容、活动要求等。 | ||
时效: | 有效 |
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校园法制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组织开展12.4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中旬到2010年12月中旬。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各学校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校报、扳报、宣传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教育城域网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2.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并悬挂活动日横幅。
4.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劳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
6.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或法制演讲竞赛、法制文艺表演等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7.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验收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方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各直属学校及时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其开展活动的图片、影像等活动资料报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孙学明 联系电话:85822181,传真:85822185
电子邮箱:lygjyj@163.com
附:市委组织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