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2-00031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2-03-06 |
文号: | 连教职[2012]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发《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新要求,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编制了《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标准》并下发。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组织实施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所有已设专业均达到合格水平,同时面向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新要求,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组织专家研究编制了《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标准》。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评审认定执行《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现将标准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二: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三: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四:连云港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五:连云港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六: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应申报品牌专业的指导目录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