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3-00062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3-07-31 |
文号: | 连教职复〔2013〕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设立连云港市红帆船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经审核和考察,同意设立连云港市红帆船教育培训中心,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钟声教育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办连云港市红帆船教育培训中心的报告》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对申办材料的审核和办学现场的考察,认为你单位所申办的教育机构基本具备培训中心的办学条件,现同意设立连云港市红帆船教育培训中心,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该培训中心为中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形式为业余面授,举办范围为舞蹈 、美术、语言表演、钢琴、架子鼓等艺术培训。
希望在办学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办学章程,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依据有关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需依法到民政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此复。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