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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3-00088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10-08
文号: 连教体艺[2013]1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08 00:00:00

各县教育局、省级监测点校:

  为全面、动态掌握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0]8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0]1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3]14号)提出的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科学决策、管理与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及时掌握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动态,积极引导各地各学校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努力提升广大学生健康素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教育事业与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各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纳入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按照《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总体要求,健全监测机构设置,加强监测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监测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建立市级学生体质监测站点,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二、有序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检测项目多(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检测样本量大(具体样本量见附件二)。因此,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1.全面部署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市教育局于2013年9月中旬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布置、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提高检测工作人员的测试能力与水平,统一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时间、录入程序、数据上报时间、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进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教育局要在9月28日前落实各项测前组织与准备工作。

  3.充分调动监测点校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各县教育局要指导各监测点校认真做好参加监测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监测成绩作为学生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三、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点确定和队伍建设

  我市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体系能否高效运转,市、县两级监测站点的确定和检测队伍建设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1.去年遴选的市级监测点校无特殊情况不做变动,如因特殊情况拟变动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认真组建学生体质健康检测队伍。各县教育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积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遴选校医、体育教师和具备医师资质工作人员,9月28日前建立起体检和素质测试两支队伍(详见附件三),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到监测点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素质测试工作。

  四、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的组织领导是实现监测体系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措施。

  1.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行政承诺制。各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监测工作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保障监测工作经费,配置监测设施设备(见附件四),以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县教育局须于9月15日前将《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承诺书》(见附件五)与《方案》中《市级监测点校及县级监测站设置申请表》(见附件六)一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

  2.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导监测站点开展监测,做好数据采集与保密工作。各中小学监测点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3.强化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督查。建站时要着重对站点的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条件配备、经费保障等进行督查。监测时要重点对监测工作的组织、技术力量的配备、师生主动参与程度、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录入准确性等进行督查,以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届时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队伍分赴各县进行督查。

  4.加强对各县监测站点的管理与指导。各监测站接受县教育局管理与指导,同时接受上一级监测站的业务指导与质量控制。各县监测站要比照市监测站做法,成立监测工作专家组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组织,逐步扩展监测站点的功能,使其成为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5.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经费投入。市教育局将以县为单位对市级监测点校以奖代补,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各县要根据《方案》要求,监测经费由县财政从县彩票公益金中给予解决,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经费的保障工作。

  6.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表彰工作。教育局将根据《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综合分析与评价,给予监测工作成绩突出的县教育局、监测点校表彰奖励。各县教育局要及时将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上报市教育局,作为客观评价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评优表彰的条件。

  附件:1.(1)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

  (2)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卡片(一)

  (3)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卡片(二)

  2.市级监测点监测样本量一览表

  3.市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科室(项目)人员名额配置

  4.各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所需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5.《连云港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承诺书》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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