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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4-0008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06-01
文号: 连教职[2014]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内容概览: 《通知》明确了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的比赛项目、参赛对象、比赛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等。
时效: 有效

关于举办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01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总工会,各职业学校:

  为落实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和规划纲要要求,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我市职业学校专业实践教学,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全市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十二个类别47个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详见《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附件1)。其中,数控车工、电气安装与维修、网络搭建及应用、建筑CAD等4个教师组项目同时作为全市职工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大赛命题依据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省赛有的项目将参照2014年省技能大赛竞赛方案)执行;学生组按照中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命题,教师组按照高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命题。命题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负责组织。

  二、参赛对象

  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以及电大中专部、职技院中专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1-3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独立设置的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电大中专部、职技院中专部,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编专任专业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学校未推荐报名参加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专业教师(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进行技能抽测,测试项目、时间与市技能大赛一致。具体抽测项目及教师名单另行通知。同时要求参加2013年技能抽测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以及无故缺测的教师继续参加2014年的技能抽测,名单将发至各学校相关部门。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11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负责领队,各参赛项目设指导教师一人。凡开设与大赛竞赛项目相关的专业,必须参加相应的竞赛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各学校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若有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选手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学校通报批评。

  2.各学校每个参赛项目最多报名人数详见《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附件1),每个选手只限报一项。

  3.请各参赛学校于2014年7月5日前将《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教育局113室。同时将《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云港市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文稿发送至指定邮箱。为便于场地安排和设备、器材的准备,各代表队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后不得变更。

  4.请各参赛学校于2014年9月20日前上报《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3),并附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5.各竞赛项目所需设备或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竞赛内容等相关要求详见《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方案》(通过网络下载)。新增市赛竞赛项目和竞赛项目内容发生变化的原则上使用2014年省技能竞赛方案。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学生组设团体奖和个人奖两个奖项,教师组只设个人奖。团体奖按大类由参赛项目选手获奖的累计总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计奖,若已报名参赛选手弃赛则扣除相应团体总分0.5分/人次,并将弃赛及低分段的教师选手予以通报。个人奖按参赛选手的比赛项目分别设奖。

  团体奖和个人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参赛人数,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各个项目的奖项数量。对获学生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如一个指导教师同时获一个项目的多个奖项,则以最高一个项目计奖。对参赛队达不到规定数量的项目,由大赛组委会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可取消该项比赛。青年教师技能抽测项目并入对应的市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被抽测教师成绩优异者,颁发相应奖项,抽测成绩将在全市通报。

  获学生组一等奖前三名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理论、实践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破格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教师组一等奖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理论、实践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申报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标准的项目除外)。

  2.市第七届职工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凡参加职工技能大赛项目的教师选手,同时享受相关文件的奖励办法。

  六、相关事项

  1.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推动力,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校应积极组队参赛,并高度重视技能教学工作,强化技能训练,提高技能水平,在大赛中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充分展示职业教育的风采。

  2.各职业学校应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在全面优化专业教学、全面加强技能训练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校级比赛。校级比赛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专任专业教师,不应成为仅仅针对少数学生和教师的强化训练。要求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校级比赛,鼓励40周岁以上教师参加。同时做好青年教师技能抽测相关准备工作。

  3.请各职业学校将校级比赛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在2014年9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作为年终先进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4.比赛期间各校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报道比赛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并指定专人定时关注网上有关比赛的信息公告,提高比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凡符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参赛选手,如需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自公布获奖名单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学校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另行通知)上交至大赛组委会办理相关证书,逾期不再补办。

  联系电话:85822213,联系邮箱lyg85822213@163.com,联系人:李晓迎。

  附件:1.《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

  2.《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连云港市2014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4.《连云港市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信息统计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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