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4-00171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20 |
文号: | 连教师[2014]1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李志颖等44位同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经连云港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李志颖等44位同志已经具备高等职业院校讲师资格。 | ||
时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经连云港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连职称办[2014]26号文公布,李志颖等44位同志已经具备高等职业院校讲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资格时间从2014年9月21日起算。各单位可按规定程序聘任。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