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92X/2014-00176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4-12-08 |
文号: | 连教职[2014]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通知》明确了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及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要求、申报材料和时限等。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扶贫办、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六部门决定联合表彰一批近几年来在发展职业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名额分配
1.表彰名额:先进单位25个,先进工作者35名。
2.推荐名额:先进集体32个,先进工作者46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014年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采用差额评选方式,名额分配体现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职业院校等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育教学一线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80%。
(二)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1.职业院校含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及高校内设从事职业教育的机构。
2.办学有特色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及非学历职业类培训机构。
3. 先进单位含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管理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三)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1.在职业院校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等人员,含学校教师和从事行政、科研、科技推广、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在职业教育的决策、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作者,含各级党政、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方针不动摇,在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的领导决策作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确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联合办学、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及促进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2.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改革,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教学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结合、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效益显著。
3.具有创新精神,在职教教学科研、先进经验推广以及职业指导与咨询、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在转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艰苦创业,模范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职业教育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重视职业教育事业,在职业教育的指导、管理、研究、改革工作中,在办学体制改革、办学模式创新、促进毕业生就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
2.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校企结合、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程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二)要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公正推荐、逐级审核、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领导干部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将意见一起上报。对推荐的人选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三)要保证评选的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组织评选,注意发现新的先进典型,要向第一线的教师和学校倾斜。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稿):
1.《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和《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2.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单位材料不超过3000字。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书面上报一式2份报市教育局职社处。联系人:刘静,电话:5822153,邮箱:Lj_lyg@126.com。
附件:1. 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3. 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 连云港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