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首页 工作计划
索引号: 01425292X/2017-00072 信息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5-22
文号: 连教办[2017]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市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就2017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安排。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22 00:00:00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连依法〔2017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7522

 

附件

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连委办发〔2015124号)、《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连依法〔20171号)的要求,现就2017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17年连云港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2017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市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做好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政务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公布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项目审批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现网上一体办理,真正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主体、听证范围、听证步骤、听证代表遴选和听证意见反馈等内容,增强听证的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应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并由三定方案予以明确。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

  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各项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要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后,要向本级政府备案。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8、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检查成果运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

  9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

  10、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执法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11、加大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力度。全面采取双随机方式评查卷宗。采取集中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和现场检查、当场反馈评查结果等形式,着力提高教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文书规范化水平。

  1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健全行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12345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14、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

  16、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统一行政调解格式文书。设立调解室、办公室、接待室,公示行政调解人员和各项制度。

  17、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18、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系统掌握法律知识。

  19、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执法资格和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活动,提高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教育纠纷的能力,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果。安排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学法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

  20、完善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使教育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相关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成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三)2017年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年度考评。

  (四)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要实时报送信息,市教育局办公室将进行统计和通报,同时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检查和督查。

主办单位: 连云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 电话:0518-85822181 E-mail:lygjyj@163.com
本网站所有公开信息的版权均属于连云港市教育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前需征得同意。
网站标识码:3207000017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