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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21-0005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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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青蓝课程”、“三百”、“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规范“青蓝课程”、“三百”、“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01 18:12:12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申报、县区推荐、市教师发展学院组织专家遴选,2021年度拟实施“青蓝课程”54场,“百位名师百节好课”27场,“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17场(具体见附件1)。为规范项目流程,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

“青蓝课程”、“三百”、“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均为市级培训项目,2021年度拟继续采取市、县区、学校联动联办的方式举行。各项目由市教师发展学院审批立项后,“青蓝课程”、“三百”由县区师资科协调教师发展中心和承办校具体实施,“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由市教师发展学院牵头承办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流程

“青蓝课程”、“三百”及“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均须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明确要求:县区师资科牵头县教师发展中心、各承办校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师资科、教师发展中心和承办学校的职责分工,学习市教师发展学院关于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确保区域内获批的三类项目按序时推进。

2.方案审核:各承办学校应提前1个月联系领衔专家,商定活动时间、研制培训课程,在活动开始前3周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通知(方案和通知样式参见附件2、3)。“三百”和“青蓝课程”方案和活动通知报县区师资科或教师发展中心初审,县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提前2周将方案通过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报市教师发展学院审批,活动通知电子稿同时传送。方案通过审批后,市教师发展学院将培训通知加盖公章后下发县区,在系统内立项并进行名额分配,县区师资部门随即启动报名组织工作,同时指导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培训准备工作。直属学校“青蓝课程”、“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方案由承办学校直接上传市教师发展学院,其他实施程序同上。

3.课程准备:项目方案通过审核后,领衔人对教学设计、讲座主题等进行审核,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组织团队成员做好研课、磨课等研讨活动,切实承担好课程质量把控的第一责任,确保整个活动紧贴主题,高质高效。

4.项目实施:县区师资科或教师发展中心督促学校提前做好环境布置、服务保障、签到及测评表格制作等准备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签到、质量测评、过程管理。因培训时间短,不建议搞开班仪式。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项目正式开始前,可就培训纪律进行统一要求。市教师发展学院将对各单位项目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5.资料上传:培训结束后,师资部门协同承办学校现场组织完成项目质量测评。项目实施结束3天内,县区将培训简报、不合格参训人员名单、活动学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参考模板)、培训质量评价统计汇总表(附件4、5)报市教师发展学院。

三、项目实施基本要求

1.关于项目课程安排:注重培训方式及课程优化创新。培训课程设置要立足课堂教学所需,解决教育教学所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教师课堂教学技能提升,原则上,每场活动教学展示不少于4节,讲座一般不超过2人。课程模块须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凡培训课程指向散乱,不能鲜明体现培训主题的,不予立项。培训方式要强化参训教师的互动交流,有教学展示环节的必须安排教学点评,并结合点评安排与学员互动交流。学员参与交流情况应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参考。

2.关于团队成员组成:顺应一线教师需求,授课专家要优先选择一线“能教善研”的优秀教师。各项目专家团队一般不超过7人。原则上,不具有与项目学科相一致专业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具备项目团队成员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领衔人:原则上,项目领衔人按照承办学校意见选任。领衔人为2人的,以排在第一位领衔人为主。

②项目团队成员:“青蓝课程”以本县区教师为主,至少邀请1名本区域外专家参加,除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外,团队成员须最低为市、县区教研员或市、县区基本功、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新“333工程 ”与项目学科一致的标兵级教师(承办校可安排1-2名本校骨干教师参加)。“三百”项目以承办校所在县区以外的专家为主。团队成员除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外,最低应为市、县区教研员,“333”名师、港城名师、省市级优质课、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本县区专家最多可安排 1名,承办校可安排1名本校骨干教师参加。领衔人拟聘请市外专家需提前和承办学校沟通。原则上,承办学校应予以支持。“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成员原则上必须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大市教研员、市名师、省基本功或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且至少有1名市外专家。承办学校可安排1名教师参与且至少应为“333工程”标兵级教师。

3.关于参训对象:“青蓝课程”、“三百”参训对象除普通学科教师外,新“333工程”中的相应学科能手、标兵、名师应优先安排参训。为发挥培训效益,三县和赣榆区、海州区原则上各学段每场主要学科参训人数应不少于100人,非主要学科参训人数应不少于60人,其他各县区承办的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减,但一般应少于50人。鉴于市区、高中学段和职业学校实际情况,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景区及直属学校培训活动参训教师由承办区/校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市教师发展学院结合实际予以调配。 “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式培训”参训对象以港城名师、“333”名师和标兵为主。

4.关于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培训活动须安排在3-11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原则上按照本文件公布的时间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除特殊原因外,原计划1个月后培训依然没有组织实施的,则该项目自动终止且作为县区“没有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因文件下发时间延迟,原计划 3月份实施的项目可延后在4月份内完成。

四、其他说明

1.关于培训经费:鉴于市级培训经费大幅度压缩,本年度市教育局不再提供三类培训项目经费补贴。活动经费由承办学校自行承担,承办学校应参照专家授课费标准为授课专家特别是外聘专家发放授课费,并为参训人员提供就餐等基本服务。县区教育局可按照本县区财务规范就专家授课费、学员就餐等制定统一标准和指导意见,供承办学校统一执行。直属学校参训教师就餐费用统一由承办学校承担。

2.关于学时认定:参训学员学时认定按照每天8学时计算,授课专家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

3.关于优秀学员评选:每场培训可按照学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评选活动由项目领衔人和县区师资科或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完成,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须在培训结束前向参训教师公布评选结果。

4.关于证书发放:专家授课证书等由市教师发展学院统一印制发放。外市专家授课证书现场发放,本市专家授课证书等全部自行在网上打印。

5.关于质量评价:培训质量评价主要通过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测、现场匿名完成纸质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统计工作由县区指导项目承办学校共同完成。

                                                               连云港市教师发展学院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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