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卫健委、教育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关于印发《“健康连云港2030”行动计划》的通知》(连发〔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团市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未保委决定建立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为切实做好顾问团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人选条件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成员的基本条件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心理专业能力水平;热心和关注青少年工作,乐于从事青少年教育和引导工作;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善于听取和反映青少年的诉求;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职责的时间保证。
二、 推荐办法
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主办单位联合确定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人选。人选确定后,主办单位将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成员颁发为期两年的聘书。到期后,择优评选“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优秀专家顾问”。
三、 时间要求
4月27日前,各单位完成初步推荐工作,并填报《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名额分配推荐审批表》(附件2)、《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生润 电话:80826285
电子邮箱:lygtswqy@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成员推荐审批表.doc
3.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顾问团推荐人员汇总表.doc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