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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处 发布日期:2017-10-11 16:19:5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根据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现将报送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中小学学生成长(发展)指导“十佳精彩仪式”等相关优秀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优秀德育案例征集评选范围
    凡属中小学德育范工作畴的教育案例都在征集评选范围,如“三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社团建设、家长学校建设、学校、家长、社区“三位一体”教育、班集体(学生社团)建设、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学生转化错误纠偏等。案例要讲述教育工作者身边精彩故事、动人事迹和教育智慧,能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有效地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申报程序及奖项
    1.教师可自主申报。申报时需填写《连云港市二0一七年优秀德育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或《连云港市二0一七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案例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副标题及正文用四号仿宋GB2312。于2017年10月25日前由学校统一将德育案例(申报表作为案例的封面装订)一份报县区教育局。
  2.县区初审。县区要对辖区上报案例进行初评,于2017年11月5日前按规定数目将优秀德育案例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韩弢。每县及赣榆区、海州区上报40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案例20个),每区上报10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案例5个),直属中小学不超过4个。
  3.奖项。本次将分别评选优秀德育工作案例、心理健康教育案例一等奖各15篇、二等奖各20篇、三等奖各25篇。县区在推荐时,要对县区征集评选的优秀德育工作案例和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进行表彰,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行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及经验总结。
  联系人:韩弢,联系电话:85822160,邮箱:htaly@163.com
  附件:
  1.连云港市2017年优秀德育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
  2.连云港市2017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申报表
  二、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
  (一)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条件
  1.组织健全。学生社团有规范的《章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促进学生自主发展,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社团成员不少于15人。
  2.定期开展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6次,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固定指导教师。有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活动场景的照片、活动小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
  3.特色鲜明。社团活动与地域独特资源、学校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科学实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生中具有较强吸引力。
  4.成效显著。学生社团能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功能,在活跃校园文化,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二)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程序
  1.学生社团自愿申报,学校考核推荐。
  2.县区教育局初审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初评工作,表彰县区级优秀学生社团,在县区表彰的基础上,按规定数目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学生社团。
  3.市教育局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材料评审,并对申报的学生社团进行现场抽查。
  4.公布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评审,评选“2017年市中小学十佳学生社团”“2017年市优秀学生社团”20个、“连云港市中小学学生社团优秀辅导员”30名。
  (三)优秀学生社团推选名额分配
  1.每县及赣榆区、海州区各推选中小学学生社团8个,连云区推选中小学学生社团3个,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各推选中小学学生社团1-2个。县区在推荐优秀学生社团时要兼顾中小学。
  2.直属中小学每校推选学生社团1个。
  3.已被评为市十佳学生社团不得申报,已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团的只能申报市十佳学生社团。
  (四)上报时间
  县区及直属中小学经初审推荐的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于2017年10月30日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联系人:金立山    联系电话:85822161
    附件:2017年连云港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三、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
  (一)中小学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要求
  申报中小学要严格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标准,依据硬件设施、服务项目、队伍建设、工作规范、组织活动等五项要求,逐条开展自查工作,符合条件可向县区教育局申报。
  (二)申报评估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评估申报表》,并于10月20日前报县区教育局。
  2.县区初评。县区行政部门组织专人依据标准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现场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于11月15日将初评合格学校的申报表(含附件)送市教育局基教处,邮箱:jjcjls@126.com。联系人:金立山
  3.市级评估。市教育局根据县区初评结果,组织专人进行材料评审,通过材料评审的学校需进行现场评估,通过现场评估后,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公布。

    附件:连云港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评估申报表
   四、“十佳精彩毕业典礼”、“十佳精彩入学(成人)仪式”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毕业典礼、入学、成人仪式、成长仪式。
    (二)评选条件
    1.仪式活动要悬挂主题语、张贴主题宣传画,营造仪式浓厚氛围。校内活动要升国旗、唱国歌。
  2.仪式策划新颖、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感染力,教育性强。
  3.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培育小学生热爱祖国的朴素情感和热爱学习的浓厚兴趣;培育中学生公民意识、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
    (三)评选程序
    1.学校自愿申报。学校于10月20日前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参加市“十佳精彩毕业典礼”、“十佳精彩入学(成人)仪式”的评选,申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仪式策划计划、仪式前期宣传、仪式标识、主题语、招贴画、仪式程序;
  (2)会场布置、气氛营造等照片(打印稿);
  (3)讲话稿;
  (4)仪式剪辑视频,时长约10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
  2.县区初评
  县区根据学校上报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初评,10月30日前每县及赣榆区、海州区各推选3-4所、其他各区推选1-3所学校(幼儿园)毕业典礼、入学(成人)仪式报市教育局基教处(直属中小学直接上报)。
  3.市教育局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上报学校的材料及视频进行评审,评选的“十佳精彩毕业典礼”“十佳精彩入学(成人)仪式”的结果发文公布。


    附件:1.连云港市2017年优秀德育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doc


        2.连云港市2017年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申报表.doc


        3.2017年连云港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4.2017年连云港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评估申报表.doc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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