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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市文明校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23 14:14:0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连文明办﹝2018﹞23号)要求,现将2016-2017年度市文明校园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和《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以及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制定的中小学《江苏省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试行)》,围绕“领导班子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六个方面,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找亮点补短板,创新方法落实措施,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乡镇以上中小学校都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2019年全市所有中小学均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建成效明显。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创建省级文明校园10%、市级文明校园达30%、县区级文明校园达40%。
  二、申报时间
  各县区根据区域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情况组织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申报学校于3 月 31 日前向县区文明办(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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