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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28 09:28:2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社会事业局(教育局):
  日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转发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在广大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要求:
  一、把握主题主线。“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各县区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通过推出、宣传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二、做好典型推荐。各县区每季度向市文明办推荐1名典型,全年推荐4批;各功能板块、市各直属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推荐方式和要求见附件)。市文明办每季度选取1—2名典型向省文明办等部门推荐。要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丰富实践活动。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学习事迹、点赞留言、主题班队会、征文演讲等丰富形式,广泛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美育活动、美德少年学习宣传等,创新内容、形式和载体,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文明办要高度重视,牵头做好组织发动、典型推荐、协调推进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要结合工作职能,共同做好活动组织和典型推荐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做好日常宣传和季度重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请把先进典型推荐表、文字材料、1寸免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lygwcn2007@163.com;广播节目和视频短片光盘,以及纸质版推荐表、文字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寄送至连云港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邮编:222000。联系人:赵东霞,联系电话:85802683。
  
  

  附件:《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doc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教育局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妇联

                           连云港市关工委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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