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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10-22 15:25:0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

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的通知》(教基〔2018〕5号)精神,强化我市学校图书管理人员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的育人功能,现就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方式

本次采取线下培训的方式。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分管图书的负责同志,各县区下辖学校图书管理员、直属学校图书馆长或图书管理员。(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图书日常规范管理工作

图书管理规范解读

学校图书馆现状分析

图书数字化管理发展趋势

图书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中小学图书馆的经典阅读与数字阅读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28-29日,10月28上午9点前报到,10月29日下午5点返程。

培训地点:连云港市教师发展学院(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杏坛路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西门)。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中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餐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核销。29日下午培训结束后学员返程。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景区、市直学校参培同志不安排住宿。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本次线下培训学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工作需要选派参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报市信息中心朱大伟,邮箱:1147136980@qq.com。为汇总方便,上报电子稿请务必以附件2的电子表格内容和格式为准。

七、其他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教育装备部门配合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参训人员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防疫工作,现场报到后,服从培训场所管理要求,培训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如参训途中或培训期间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向会务人员报告。

附件:  1.连云港市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

                                连云港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连云港市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领队

学校图书管理员

合计

1

海州区

1

13

14

2

赣榆区

1

29

30

3

东海县

1

29

30

4

灌云县

1

22

23

5

灌南县

1

21

22

6

连云区


9

9

7

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2

2

8

开发区


6

6

9

徐圩新区


1

1

10

苍梧小学


1

1

11

师专一附小(龙河校区)


1

1

12

师专一附小(盐河校区)


1

1

13

师专二附小


1

1

14

海州实验中学


1

1

15

新海实验中学


1

1

16

新海初级中学


1

1

17

连云港外国语


1

1

18

海州高级中学


1

1

19

连云港高级中学


1

1

20

新海高级中学


1

1

合计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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