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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19-00128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7-19
文号: 连教师〔2019〕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19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6号)要求,围绕全市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难点,促进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教师短期出国进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各级教师发展、教科研训等机构和师范院校专职从事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教师和教育管理者。
  二、选派类别
  包括英语教师雏雁计划、省专项研修计划和市专题研修计划计划。
  (一)英语教师雏雁计划
  旨在通过进修,培养一批英语专业基础扎实、听说能力强、掌握英语语言教学方法、了解英语语言国家文化的青年骨干教师。为中小学专职英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采用学校推荐、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统一测试、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出国进修学员。需签约派出,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应回原地从事英语教学工作,服务期不少于五年。2019年全省选派309人,省教育厅已于2018年12月8日组织统一测试,2018年12月29日公示入选名单,具体进修要求另行通知。
  (二)省专项研修计划
  由省教育厅直接组团,进修人员为在项目领域有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一定研究基础的学科带头人、校长及教科研训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和校长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19年省专项计划选派对象由各县区及直属学校根据条件和分配计划推荐。各县区师资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按照省教育厅推荐条件、计划名额等对相应团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遴选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工委会审批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具体项目及进修人员要求见附件1。
  (三)市专题研修计划
  围绕我市基础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研究确定具体进修项目,提出研修要求,选派进修对象。进修人员原则上为一线骨干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进修时间均为15天,每团规模30人以内。
  2019年我市专题研修项目共4个。各专题研修人员推荐条件由申报项目处室确定,各县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根据条件和分配计划推荐人选(连云港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专题研修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共同体主持人进行初始推荐并通知所推荐人员经所属学校同意后向所在县区师资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共同体推荐1人,推荐对象为乡村教师的可不占推荐名额),县区师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按照推荐条件、计划名额等对相应团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遴选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工委会审批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具体项目及进修人员要求见附件2。
  三、培训经费
  1.英语教师雏雁计划进修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选拔考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校(或个人)承担。
  2.省财政全额承担省专项乡村教师的出国进修相关经费,对其他专项专题计划团组给予60%的经费资助,其余经费由地方财政和选派学校分担。
  3.省财政对民办学校资助比例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认真做好省专项、市专题研修计划项目落实工作,按照每个团组的研修主题和进修要求,并根据“因事定人”的原则选派推荐进修教师,提高进修的实效。各团组回国后1个月内应向市委市政府(各团组呈报市委市政府的出访报告统一发至邮箱:lyggjjl@163.com)、省教育厅分别提交团组出访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团组进行绩效考核。
  2.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教育局应将计划更多地投放到基层学校,乡村教师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同时注意各学段教师的合理分布。严把推荐对象师德及推荐条件关,实行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制。凡因健康原因(含备孕教师)不适合长途飞行、或者存在影响按期出国进修等不确定因素的人员均不得选派。
  3.根据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所有进修学员须经因公审批,公办单位人员持公务护照出国(境),民办单位人员持普通护照出国(境)。各县区教育局在上报名单前,要与外事和财政部门充分沟通协商,上报人员要符合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有关规定,确保选派教师能如期出国参训。除注明的团组外,不得上报正职领导和公务员参训(含市组团)。近三年参加过其他出国团组的人员不予选派,五年内参加过省教育厅出国团组的人员不予选派。
  4.进修学员回国后,应在7天内将公务护照归还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签处;且应在1个月内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交个人进修总结以及学术论文,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安排考核合格学员公开汇报进修成果。
  5.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29日前,将省专项研修计划和市专题研修计划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及汇总表盖章后扫描件(附件4、5)反馈市教育局,联系人:姚红,联系电话:0518-85822158邮箱:lyggjjl@163.com
  附件:1.2019年“省专项研修计划”项目及推荐要求
  2.2019年“市专题研修计划”项目及推荐要求
  3.2019年省专项研修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19年市专题研修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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