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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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X/2009-00007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01-20
文号: 连教督[2009]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本工作要点对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1-20 00:00:00

各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2009年度教育改革发展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中心工作,坚持综合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全面推进《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落实工作,力争做好管理质量监控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督导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导机构的作用,努力提高教育督导的工作水平。

  二、主要工作

  1、继续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省级抽查的通知》(苏教督团〔2009〕2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新一轮的对县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2009年工作要点,本年度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将以大市为单位,然后向大市集中反馈情况。又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2009〕2号文件要求,本年度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与往年比提前1个月时间,省将于3-5月份开始抽查,市级复查原则上在3月上旬结束,请各县区于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自查自评结果及工作量表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继续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

  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是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的国家政策,是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稳步发展、快速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针对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预算不透明、使用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教育费附加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3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30号)精神,对2008年教育费附加等是否按政策足额征收、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2009年教育费附加等征收计划和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县区将教育费附加等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3、继续开展以落实公用经费、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为核心内容的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专项督导

  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必备费用,也是保障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建立校舍维修基金是保证校舍改造维修机制得以健康发展运行的基础。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要进行4-6次的跟踪督查。主要检查生均公用经费是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是否按学校运转的序时拨付到位,是否严格执行省的生均标准。校舍维修改造基金主要督查是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4、继续进行学校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的重点,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为依据,进行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体育活动1小时、提高教育教学设备使用效益,教育法治等方面的检查,促进中小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大力推进中小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

  各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段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每三至四年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心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一轮的目标必须坚持,要认真制定好2009年的综合督导评估计划。按《连云港市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年内,市教育督导室将对部分乡镇中心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6、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中等职业教育情况进行专项视导或调研。

  7、组织好回访督查工作

  对经过综合督导评估或专项督查的学校的存在问题要组织回访督查,促进学校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8、认真落实督导工作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苏教督〔2008〕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督导的信息沟通和通讯报道工作。年内,每县区要完成2-3篇教育督导论文或调研报告。向市督导室报送8篇工作信息。

   

   

   

   

   

   

   

   

   

   

   

   

   

   

   

   

   

   

 

   

  2009年市教育督导室主要工作行事历

   

  一月份:

  1、制定2009年督导工作计划;

  2、制定2009年教育法制和普法工作计划;

  3、召开各县区督导室主任会议。

  二月份:

  1、布置2008年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

  2、布置各县区2008年度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

  3、对新学期学校的公用经费到位情况进行调研;

  4、编发督导信息。

  三月份:

  1、组织对县区政府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2、对2008年的全市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3、编发调研情况通报。

  四月份:

  1、对学校的规范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2、编发专项督查通报。

  五月份:

  1、对学校的法制建设和普法情况进行督查;

   

  2、配合省教育督导团对我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

  3、编发专项督查通报。

  六月份:

  1、对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行调研;

  2、按照《督导工作规程》对部分中小学校发综合督导评估预备通知;

  3、对各县区学校公用经费到位情况进行调研;

  4、编发督导信息。

  七月份:

  1、组织督导业务培训;

  2、总结上半年督导和法制工作。

  八月份:

  1、召开县区督导室主任会议;

  2、编发督导信息简报。

  九月份:

  1、对乡镇中心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2、组织对中小学公用费专项督查;

  3、编发专项督查通报。

  十月份:

  1、对乡镇中心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2、编发督导信息;

  3、起草督查通报;

  4、制作2009年度教育系统普法试卷。

  十一月份:

  1、对2009年度的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评估验收;

  2、组织2009年度普法测试;

  3、对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进行考核。

  十二月份:

  1、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总结全年工作,草拟定新一年工作计划;

  3、表彰2009年度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4、对全年的学校公用经费情况进行督查;

  5、编发督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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