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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教育局科级公务员调任公告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9-07-15 18:50:0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级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连组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市教育局科级公务员调任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调任公务员相关规定要求,以《连云港市科级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执行德、能、勤、绩、廉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程序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出来,进一步优化局机关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教育机关干部队伍,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调任岗位

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副处长(副主任)3名。(报名不分岗位,调任工作结束后其工作岗位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安排。)

调任岗位编制性质:行政。

三、调任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非学校事业单位、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和长期借用在局机关工作的下属事业单位副科职及以上干部。

四、调任条件

(一)参加调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思想解放,务实创新,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处事公道,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好的文字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条件和回避要求。

(二)参加调任人员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调任局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担任相当于副科职领导职务满1年(2018年6月30日前任职)或正科职务。其中,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已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任职年限不限。

2.调任年龄及学历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

4.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调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曾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调任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调任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方案。按照《连云港市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实际制定调任方案,经市委教工委集体研究后,将调任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

(二)动员部署。

1.根据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的调任实施方案,召开机关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并将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单位,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这次调任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相关政策,以及拟调任的职位、任职条件、调任的程序和方法等,引导机关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参与这次调任。

2.各单位根据调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动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对不符合调任条件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保证调任实施工作中人员思想稳定。

(三)个人报名。凡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参加调任人员应填写《连云港市教育局科级公务员调任报名表》(见附件),报局调任工作领导小组。

(四)条件审核。调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任职条件,对调任报名人员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公布参加调任人员名单,参加调任的人数与调任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

(五)民主测评

本次调任民主测评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并负责具体实施。参加民主测评会的人员范围:市教育局机关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格次设“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种。每位投票人员对各职位所投出的“胜任”数,不得超过1个,否则其所在职位的票无效。对每位调任人员的评价,只能选择三个格次中的其中一项,否则其票为无效票。如对测评对象不做任何评价,则该票视为弃权票,无效票和弃权票记入总票数。民主测评的计分方法为:

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数×0.6)/总票数×100

(六)面试。根据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调任职位计划数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测试调任人员履行调任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为:评委根据调任人员的面试综合表现,进行独立评分;按照相关规则给出调任人员的面试成绩。核分员、监督员对计分结果进行复核,并当场报分。

(七)组织考察。民主测评、面试结束后,按照民主测评、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出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按照调任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名考察人选(第6名综合得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并予以公示。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考核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着重考核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调任人选。考察组向局公务员调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调任人员综合得分、考察情况,并推荐拟调任人选,提请市委教育工委讨论决定调任人选及岗位。将市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的拟调任人选及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九)任前公示。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将调任人选分别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正式任职。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任职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调任人员的管理

调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任职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办理调任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间计算。不称职,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安排相应工作。

七、监督

连云港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对本次调任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79。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调任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调任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资格。

(二)调任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参加调任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将《连云港市教育局公务员调任竞争上岗人员报名表》填好并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处。电子稿同时发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箱 jyj403@126.com 。

2.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高职称证书、主要奖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2187。

九、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7月16日~17日;

2.个人报名:7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市教育考试院一楼报名大厅;

3.条件审核:7月20日;

4.民主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科级公务员调任报名登记表.doc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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