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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52928/2022-00013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3-31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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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03 15:48:33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22〕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20〕11号)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深化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目标及重点工作

全面持续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深化和提升“0123工程”。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现校园安全隐患清零;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实现学校消防标准统一;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与校园安全教育两轨同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学校智慧安防建设。重点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和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红线意识、紧扣四个抓手,全面夯实安全稳定责任。

1.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安全稳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敢于担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区教育局局长、学校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县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安全稳定工作任务书”签订率达100%;第一责任人要熟悉并掌握本地区、本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所有情况,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

2.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抓业务同时要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稳定的教育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分管业务处室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敢于担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分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相关问题。在所分管部门和业务范围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无安全、稳定责任伤亡事故发生。无停课、罢课事件发生。

3. 落实定岗定员责任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实现安全工作定岗定员定责。做好管理与安全挂钩,业务与安全挂钩,岗位与安全挂钩。组织开展校园安保人员、校车司乘人员、学校领导和安全保卫干部、教师职工安全专题培训,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39个岗位安全职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落实督查问责追责制。各县区、院校要分层建立和完善督查制度,严肃问责追责制度。要支持督促安全、稳定业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稳定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稳定事故。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整改实效。

1. 建立清单排查机制。各县区、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健全完善校园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梳理本县区、学校安全隐患清单,建立完善的清单排查机制。

2. 建立双报告机制。各县区、学校按照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本地区安全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与内容。实行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双报告机制,向属地职能部门上报的同时,按照教育条线要求进行双报告。

3. 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安全共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条线会商督查工作。各县区、各院校和直属中小学要主动对接联系属地职能部门,建立会商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校园安全与校车开展会商与督查,及时发现与解决校园安全隐患。

4. 建立责任整改机制。各县区要督促学校,学校要督促职能处室建立责任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措施,实现隐患整改定人定责定时,根据重点整治台帐,实现销号管理,完成一单销号一单。

(三)推进强基固本、落实四项任务,全面提升安全综合水平。

1. 攻克安全整改难点痛点。各县区、学校要对省、市移交的清单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和要求“大灶”持续重点关注事项,深入分析查摆“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大灶”重点放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对长期存在的校园安全难点与痛点进行定点定时攻克。

2. 提升安全硬件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摸清校园安全风险底数,补短板、抓整改,争取资金投入,加快硬件建设力度,从根上提升安全水平。

3. 完善安全软件管理水平。接进校园建设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推进基础安防建设全面达标三个100%工程,推进智能安防技术深度应用,智慧管理平台科学建设。对学校及周边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和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校安工程要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

4. 构建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围绕基层安全管控能力和保障水平提升,固强补弱,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矛盾问题解决在一线,全面压降全市教育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校园和校车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闭环整改。

6月底前,督促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监管平台,持续完善危化品档案,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统一集中储存管理机制,特别是推动危化品使用量较多的学院,结合实际单独设置危化品集中储存点。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牵头部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安稳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院校,直属中小学

(二)开展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排查整治。

根据市《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专业检查、政府督查”的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对校舍出租情况清仓见底。全面摸排校舍校产出租及居住人员情况,采集承租人和二房东基本信息,掌握一批重点租住人员。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地基沉陷等区域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在建项目施工隔离管理等安全措施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财务处、教育事务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院校,直属中小学

(三)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

按照《连云港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的难点压紧整改时限,定期攻坚克难。学校应急设备(灭火器、烟感器、燃气报警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配备、微型消防站配备要提升标准。全面排查校园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管理。

聚焦高层建筑、学校实验室、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年底前,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治。对列入市1119家交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9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台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固化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部门:安稳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院校,直属中小学

(四)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区、院校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推进《市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3[58]号)和《连云港市校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严格日常监督,确保安全运行。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监控。

会同公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结合实际优化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校车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部门:安稳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中小学

(五)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市监食经〔2020〕61号)、《2021 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1.开展春秋季专项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

2.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会同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检查,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定期开展食堂消防检查,建立检查及整改台帐。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

3.有效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4.做好大力防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开展“五毛食品”

整治、小餐饮整治等,提升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对高校附近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督检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小摊贩、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5.做好中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各县区要建立中高考考生集

体用餐信息库,包括考生就餐的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

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相关情况。在中高考之前,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风险。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应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

(牵头部门:体卫艺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中小学

(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推进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安〔2020〕1号),按照国家和小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间、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形成规模效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校园周边危化品仓库、加油站、重污染水源、危险山体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发布安全提示。

(牵头部门:安稳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院校,直属中小学

(七)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1]2号)等精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各县区、各校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牵头部门:安稳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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