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52928/2021-0010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1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新《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教育局、红十字会,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区)人武部军事科,直属高中段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新颁布的《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精神,现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新增卫生急救科目训练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工作协同,广泛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救护技能培训、救护设施配置、救护服务阵地建设工作,严格按新大纲要求,抓好高中段新生学生军训工作。
二是要密切配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人武部和红十字会协调(附:全市红会急救培训工作负责人通信录,见附件2),组织好教练员专业技能培训,训练期间红十字会要指定专人加强应急救护科目训练的指导,确保训练时间和质量。
三是要严格管理。各县区人武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训练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组训人员与学生的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在保证训练质量的基础上,严防意外情况的发生,确保不留隐患。训练期间,警备区战备建设处与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将组织随机抽查。各学校军训开始前一周报训练计划,各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训章 邮箱:lygtwyc@163.com
附件:1.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
2.各县区人武部军训负责人联系方式
3.全市红会急救培训工作负责人通信录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连云港市红十字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