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新建排球训练馆项目空调及通风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招标处 发布日期:2021-03-29 14:53:2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新建排球训练馆项目空调及通风系统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2.1.2招标控制价: 563900.80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4 其他: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空调及通风系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报名时留的邮箱”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812347128  电    话:0518-81889876

传    真:  传    真:      051881086005              




                                                       新海高级中学

                                                       2021年3月29日


主办单位: 连云港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 电话:0518-85822181 E-mail:lygjyj@163.com
本网站所有公开信息的版权均属于连云港市教育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前需征得同意。
网站标识码:3207000017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