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委托,就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拟就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 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校服数量约为750套;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1.项目编号:YJ-20260929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2026年校服采购
3.预算金额:800元/套(标段一:夏季套装170元/套、春秋季运动套装230元/套;标段二:冬季套装400元/套),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分项报价超出分项预算金额的也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
标段一: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
标段二:冬季校服。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注: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各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审按标段号顺序依次开展。若同一供应商在第一、二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供应商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标段;未被选中的另一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该采购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结果。
5.供货时间(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春秋季服装,45日内提供夏季校服和冬季校服,并配合学校做好校服发放、调换等工作;
6.服务质量: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国家要求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6年5月以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格式。)
1.9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2.2提供不少于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企业未存在在学校上一年度校服抽检不合格和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如存在以上行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05日上午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科技楼1楼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05 日上午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科技楼1楼
3.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3.1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05 日上午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2投标样品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科技楼1楼
3.3投标样品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样品(按标段划分)须统一打包在一个纸箱内,纸箱必须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投标人只能委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提供(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各一套样品且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提供的样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5评标候选人提供的样衣由招标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前三名候选人除外)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前三名中标侯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样衣应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四、其他事宜
1.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4日8:30分至2026年10月21日下午5: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1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通过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前须和经办人电话联系,邮箱:185176399@qq.com)
1.2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下午5:30分。
1.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4.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若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6年5月以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1.4.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4投标人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备注: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全过程(含报名、开评标、售后服务和样衣展示环节、异议、投诉环节)工作,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原因(例如生病住院等情况),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原件于开标时单独递交,否则不予以接收投标文件。开评标如非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委托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
1.5 评分方式:本项目分两阶段打分,第一阶段为专业评委打分环节(权重占比40%),第二阶段为大众打分环节(权重占比60%)。
2.采购联系人及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
地 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90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18-8543680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
联系方式:马工 0518-85086445
3.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10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4.其他事项:
4.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PDF版电子扫描件一份(如参与多个标段,请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发布。
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
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