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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文化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招标处 发布日期:2020-03-25 15:37:1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文化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2.2合同估算价:24万元

2.3工期: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文化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详见清单);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8〕12号文、连建发(2018)421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8〕3号、连清办(2018)5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3.4.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按照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7月-2019年12月)。

3.4.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投标文件格式)

3.4.6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上午 9时00 分至11时30分 ,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持4.2条要求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及方式: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209室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209室。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联系人:董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715139787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校园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上发布。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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