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就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苍梧小学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
项目编号:LYGCWXX20180103001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起始时间: 2018年1月9日-1月15日,每天8:00—17:30(报名表现场递交至苍梧小学总务处并获取招标文件视为已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月15日8:00—17:30;
3.联系人: 樊老师 电话:0518-81089009 手机:13775481576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17日15: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15: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苍梧小学(东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樊老师 0518-81089009 手机:13775481576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内容由连云港市苍梧小学提供,解释权归连云港市苍梧小学。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