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食堂大米供应单位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食堂大米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GXHGZ201808001
二、采购项目产品要求及预算金额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粳米质量指标,颗粒饱满,无霉变,无杂质,不得用油、蜡抛光,具体品质指标见下(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水分≤15.5%;碎米总量≤7.5%;不完善粒≤3.0%;最大限量杂质≤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规格:50斤/袋(含包装纸袋)
数量:实际供货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注:要求大米原料(稻谷),距今不得超过一年。
本项目预算金额单价为人民币2.38元/斤,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注:本校在校师生为3900人左右,学校共有3个食堂)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磋商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磋商供应商具有类似及以上业绩(2015年至今服务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大米采购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交通知书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3、磋商现场提供产品样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提供大米合格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3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苍梧路58号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综合楼西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及地址:
1、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获取磋商文件。
2、需携带下列资料:
报名时须带磋商报名表(附表1)以下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具有类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314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8号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二)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11232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
开户单位名称: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华夏银行连云港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18930000 0000 37046
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磋商公示期限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
本磋商内容由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提供,解释权归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