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教育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教育局机关大楼及附属用房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教育局机关大楼及附属用房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YJ003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院内
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6、预算价:人民币1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周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特定资格条件(需要现场提供原件)
1、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谈判供应商确定参与谈判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
5、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三、参加谈判确认时间:
按“谈判确认函”(附件一)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0月31日18:00以前递交至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18:00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其他有关事项: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02日9:00: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09:30: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209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朱彤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02日09:30:00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教育局
联系人:胡晓伟联系电话:0518-8582278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彤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号,五洲酒店7楼招标二部;
邮政编码:222000
连云港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