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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实验中学原海师校办工厂危房拆除及危墙加固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招标办 发布日期:2021-07-20 11:25:5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实验中学原海师校办工厂危房拆除及危墙加固改造(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州实验中学原海师校办工厂危房拆除及危墙加固改造施工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州实验中学原海师校办工厂危房拆除及危墙加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149914.87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外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州实验中学原海师校办工厂危房拆除及危墙加固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建造师B类证、项目负责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1年01月-2021年06月)。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投标报名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29日时09时30,地点为: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1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7.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随机对评标办法及K值、Q值进行抽取。

报价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所有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仟伍佰元整

户名: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巨龙路支行

账号:932000010041868888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达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账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陈会计 联系电话0518-8159192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90

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张主任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18961366877电 话:0518-81591927

海州实验中学

2021年7月20日

日期:2021 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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